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:
为进一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,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,增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、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,根据宁波市中心要求,经分中心研究决定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颁布十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,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,请认真组织、落实。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多种形式宣传,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影响力,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单位和职工中的知名度,使广大职工、单位负责人了解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意义,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。
二、活动形式
各承办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,充分利用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站等媒介:设立宣传台、咨询台,悬挂宣传标语,开展上街宣传、分发宣传资料,走访企业上门宣传,编辑政策问答手册,张贴宣传海报和设立广告宣传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,其中各承办银行选择繁华地段的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应在一条或二条(详见附件)。并于4月2日下午2:00前完成,并告知分中心悬挂地址。
三、时间安排
以4月3日《条例》颁布纪念日为上街宣传咨询日,其它多种形式开展的宣传活动,可重点安排在四月份完成。
四、分中心宣传活动联系科室:综合人秘科,电话:63108002,联系人:孙焕涛。
附件:住房公积金宣传推荐标语
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
二○○九年三月三十日
附件
住房公积金宣传推荐标语
1、分中心
贯彻执行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
2、工行
树立住房公积金法制意识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
3、建行
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利国利民利单位
4、中行
住房公积金贷款助职工购房一臂之力
5、农行
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,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每个职工的法定权利
6、交通银行
①贯彻执行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推进住房保障体系
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,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每个职工的法定权利